政策公开
市区人才优先购买普通商品房的服务指南
日期:2020-01-17 发布者: 浏览 1781
一、购房区域:通州区、崇川区、港闸区、开发区、苏通园区、通州湾示范区,具体楼盘以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公布为准,具体购房政策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二、购房流程:确定楼盘、材料受理、上会审核、对外公示、集中选房。人才中心负责材料受理阶段工作。
三、申报条件: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2.在市区就业或创业,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及以上;3.本人及配偶(含未成年子女)在市区无住房(无购房记录)。
四、提交材料:1.《南通市区人才优先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申请表》(一式两份);2.《南通市区人才优先购买普通商品住房信息汇总表》;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核验原件);4.申请人学历证书复印件(核验原件);5.申请人市区连续12个月以上社保缴费证明;6.申请人及配偶(含未成年子女)市区房产登记记录。(需分别提供市区(崇川、港闸、开发区)、通州区“无购房记录证明”两份证明)。
五、追责惩戒:申请人通过瞒报、虚报等方式骗取优先购房资格的,一经发现,将其列入个人不良信用档案,不再受理其优先购房的资格申请。未备案的取消其对该商品住房项目的购房资格,已备案的通知开发企业撤销备案,不予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六、附录说明:
1.人才确定购买意向楼盘后进行材料申报。
2.人才只能申请使用政策一次。
3.《南通市区人才优先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申请表》、《南通市区人才优先购买普通商品住房信息汇总表》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官网(http://rsj.nantong.gov.cn/ntsrsj/gggs/content/29101af3-3ea3-4e91-823a-02728188362f.html)“公告公示”下载。《南通市区人才优先购买普通商品住房信息汇总表》电子档需发送至rcfwbgs@126.com,并及时电话确认。
4.申请人才查询打印“无购房记录证明”地址:市区(崇川、港闸、开发区):(1)市政务中心(工农南路150号)二楼不动产登记窗口;(2)市房产交易大厦(人民中路138号)二楼查询窗口;(3)港闸区便民服务中心(江海大道729号)二楼不动产登记窗口;(4)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宏兴路9号能达大厦西裙楼)一楼开发区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通州区:通州区政务中心(通州区碧华路197号)三楼通州区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联系人:倪健康、秦海涛
联系电话:83558034
申报地址:南通市青年西路109号东方大厦1号楼312室
附:关于市区人才优先购买普通商品住宅有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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