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南通市通州区宏达劳务有限公司 招聘勤杂员的公告
日期:2024-04-30 发布者:陈亮 浏览 123

因工作需要,我公司拟招聘1名勤杂员派遣至通州区行政中心食堂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勤杂员1名,主要从事食堂进出账,开票等工作。

三、应聘条件

1.具有会计从业经历,熟悉电脑及会计软件操作。

2.热爱餐饮工作,具备较强的业务能力,具有较强保密意识,服从指挥,工作责任心强,无不良记录。

3.能适应节假日加班。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2)有过犯罪记录、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3)涉及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到机关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四、报名

1.应聘者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30日至5 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报名咨询电话:0513-68911017。报名地点:南通市通州区金沙街道新金西路101号(宏达劳务有限公司)。

2.报名时须现场提交以下材料:(1)填写《报名登记表》;(2)本人身份证;(3)相关从业经历证明。

五、资格审查

根据公告规定的有关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名资格和条件,报名人员需提供上述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人需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报名内容与事实不符,即取消考评资格。

六、体检

根据综合考评,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有放弃或不适宜聘用的,则依次递补。

七、聘用

1.被聘用的人员与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超龄人员劳务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解除合同。

2.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3.被聘用的人员需在七个工作日内去相关机构办理健康证,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健康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4.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根据工作需要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3拟聘人员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健康证的;

4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八、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按参照行政中心食堂现有同类人员执行。

九、咨询电话

报名有关事项及相关政策咨询电话:0513-68911017

十、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3-86109189

 

 

南通市通州区宏达劳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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