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23年春季南通市通州区部分事业单位(医疗卫生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和资格复审公告
来源:通州区人社局 日期:2023-05-08 发布者:陆晓健 浏览 2722

 根据《2023年春季南通市通州区部分事业单位(医疗卫生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3年春季南通市通州区部分事业单位(医疗卫生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对象:参加笔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

 因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确认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复审人选(末位同分的,一并递补)。递补人员由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另行电话通知。

 三、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20235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30),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414会议室(金新街道清河路528号)。咨询电话:0513-86115156

 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511日上午9:30-10:30,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408室(金新街道清河路528号)。

请相关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并按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联系不到及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四、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所需提供以下材料:

资格复审表(见附件2,贴上二寸免冠正面彩照)一式一份,另外还需提交:

1.2023年毕业生——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本人居民身份证、所在院校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2023年毕业生——非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本人居民身份证、所在院校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若为网签协议须学校出具空白协议证明)、学历(学位)证书、《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见附件3以及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社会人员: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五、其他事项

1.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除须提供考生审核材料外,还须携带由考生本人出具并签字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4),以及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通州人力资源网公布,请相关人员保持关注。面试时间初定为2023514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3.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取消应聘资格,对情节严重者将追究相应责任。

 

附件:

1.2023年春季南通市通州区部分事业单位(医疗卫生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2023年春季南通市通州区部分事业单位(医疗卫生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表

3.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4.资格复审委托书

 

 

 

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58


附件1:2023年春季南通市通州区部分事业单位(医疗卫生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附件2:2023年春季南通市通州区部分事业单位(医疗卫生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表.docx

附件3: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docx

附件4:资格复审委托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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