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南通市鑫汇控股集团下属鑫汇护理院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补充)
日期:2022-11-21 发布者:曹文伟 浏览 506

南通市鑫汇控股集团鑫汇护理院因业务发展需要,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

(二)具有较高的个人综合素质和较强的协调处理能力、有良好的纪律性及敬业精神;

(三)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四)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资格条件。招聘岗位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2212月的累计工作经历(按月计算)。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到国有企业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鑫汇护理院1名护士,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212211:30

(二)报名方式与要求

报名采用邮箱方式提交报名材料。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南通市鑫汇控股集团下属鑫汇护理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打印);

3.如报名条件中有职称或职业资格要求的,提供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4.如有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当地缴纳社保清单、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等)。

应聘人员将上述报名材料以电子文档形式打包发送邮件至:xhkg_HR@163.com(邮件标题为报考单位-本人姓名,例:鑫汇护理院-张三)。注:20229已报名的鑫汇护理院护士岗位的,不再报名经资格审查不符合的,将及时电话反馈应聘人员。未接到电话反馈的应聘人员,即审查通过,参加现场资格复审,不再另行通知。

每个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四、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与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22122下午24。资格复审地点:南通市通州区金新街道银河路1号鑫汇集团党群人事部(二楼欣久企业管理公司)

(二)参加现场资格复审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

所有网络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二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2张。

(三)报名并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取消该招聘岗位。通州人力资源网公告。报名结束后,报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岗位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有关考生,符合其他招聘岗位条件的,可改报其他岗位。

(四)防疫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必须持续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和省市区防控最新要求,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积极配合疫情防控有关工作安排。所有进入现场资格复审及考试阶段的应聘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主动出示“苏康码”“行程码”,同时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低于37.3℃);应聘人员须认真填写《健康申报承诺书》(附件2)并签字,现场交给工作人员。凡体温、“苏康码”“行程码”异常且不能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将无法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及考试。

五、考评办法

考评办法包括技能测试、面试两部分,分别按照64的权重折算总成绩以上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技能测试

1.技能测试主要考察考生实践动手能力和职业技能水平。技能测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技能测试合格线为60分。

2.技能测试时间和地点:考生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并携带准考证和份证参加技能测试

)面试。

1.面试对象: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的5倍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面试),不足5倍的,按实确定。

2.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六、体检、考察

(一)体检。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面试得分折算总成绩,按岗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取面试成绩高者),笔试、面试总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在通州人力资源网公告。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组织考察时应当成立考察组,每个考察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严格按照录用考察标准,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七、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通州人力资源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聘用。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试用期按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组织综合考评。试用期综合考评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办理离职,应在招聘单位通知报到后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解除关系证明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根据工作需要研究确定是否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咨询电话

报名有关事项及相关政策咨询电话:0513-86121671

、纪律监督

应聘人员应确保报名资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即取消相关人员应聘资格。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3- 81688077

十、其他

本公告由南通市鑫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1:南通是鑫汇控股集团下属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附件2南通市鑫汇控股集团下属鑫汇护理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3: 健康申报承诺书

 

 

                                              南通市鑫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21121

附件1:岗位简介表.doc

附件2:南通市鑫汇控股集团下属鑫汇护理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健康申报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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