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是承担残疾人托养、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残疾人辅具适配等工作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由南通市通州区残疾人联合会主办,因工作需要,经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
(二)具有较高的个人综合素质和较强的协调处理能力、有良好的纪律性及敬业精神,热爱残疾人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三)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招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有过犯罪记录或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4.在读学生以及定向生、委培生;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
(一)招聘人数及工作地点
本次共招聘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3名,工作地点在南通市通州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通州区银河路123号)。
(二)岗位要求
1.报考儿童康复师具有康复类专业、特殊教育类专业、心理学专业、师范类专业(或持有教师资格证书)、护理类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
报考残疾人工作管理岗位具备社会学类、法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工商管理类、计算机类本科及以上学历;
2.熟练掌握word、excel等日常办公软件,具备一定文字功底、计算机操作能力和良好的沟通能力;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4.中共党员(预备党员)优先;
5.具有儿童康复中心和办公室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日起至2022年10月15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应聘人员下载报名表,连同相关证件 (身份证、毕业证、个人简历及其他证书)电子档或扫描件发送至77442005@qq.com 。
报名咨询电话:0513-86122502,联系人:周峰。
(二)资格审查
由南通市通州区残疾人联合会对照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后确定参加相关考试。
(三)考试
报名资格审查结束后,根据应聘人数,由南通市通州区残疾人联合会决定考试方式,根据考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入体检阶段。
(四)体检
拟录用人员按1:1的比例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在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卫生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空缺名额依次替补。
四、聘用和待遇
拟聘用人员公示5天,无异议后,与南通市通州区宏达劳务技术开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
薪酬待遇 :
1、执行通州区劳务派遣人员统一标准,五险一金;
2、双休、法定节假日;
3、健康体检;
4、年终考核奖励;
5、工会福利;
6、团建、外出培训;
7、儿童康复师可部分参照执行寒暑假作息制度并给予课时补贴。
五、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监督电话:0513-86122506。
六、疫情防控须知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七、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南通市通州区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解释。
南通市通州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