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公开
通州就业助企纾困政策大礼包
日期:2022-04-20 发布者:陆晓健 浏览 2155

一、企业用工服务奖补政策

 (一)人力资源基地建设运行费补贴

政策内容:根据人力资源协作站年度人力资源引进活动开展情况及实际工作成效,年输送区外人力资源150人及以上300人以下的人力资源协作站每年给予最高5万元基地建设运行费补贴;年输送区外人力资源300人及以上的每年给予最高10万元基地建设运行费补贴。

补贴对象: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签订人力资源合作协议并在省外地区建立服务于我区的人力资源协作站。

申报时间:以年度为单位,于次年1月份申报上一年的补贴。

申报材料:《南通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协作站建设运行费补贴申请表》、《人力资源协作站输送人员花名册》、《南通市通州区企业用工服务奖励补助资金申报信用承诺书》。

(二)人力资源引进补贴

政策内容:鼓励、支持我区备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辖区内企业长期稳定输送人力资源。组织引进我区以外的人力资源(一次10人及以上)初次到我区企业稳定就业满6个月的,按照8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补贴对象:注册地为我区的且与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签订人力资源合作协议并为我区企业输送人力资源或提供就业服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申报时间:实行输送人员预先备案制度,到岗后立即备案。补贴于半年度次月申报。

申报材料:与企业签订的人力资源合作协议书复印件、《南通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引进补贴申请表》、《南通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引进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6个月的工资发放记录(提供银行流水)、《南通市通州区企业用工服务奖励补助资金申报信用承诺书》。

(三)企业招聘补贴

政策内容:企业自主招聘我区外户籍人员初次来通州就业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按照1500元/人标准给予补贴。用工规模较大的企业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赴外招聘活动,活动期间企业的交通、食宿,按照一个单位参会一人的标准给予保障。

补贴对象:注册地为我区的企业

申报时间:

(1)实行招录人员后预先备案制度,参保后立即备案。补贴于半年度次月申报。

(2)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赴外招聘活动所产生的费用无需另行申报,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结算。

申报材料:

(1)《南通市通州区企业招聘补贴申请表》、《南通市通州区招聘外来人员花名册》、6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南通市通州区企业用工服务奖励补助资金申报信用承诺书》。

(2)《南通市通州区企业赴外招聘申请表》。

二、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

1.享受主体:

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通州区内用人单位。

2.补贴标准:

按照用人单位为就业困难人员缴纳的单位部分给予补贴。

3.享受期限:

从初次申报时计算,每个就业困难人员累计享受不超过3年,其中: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经用人单位申请可延长至退休。

4.申报流程:

(1)符合条件的企业在网上办理时通过网址进入江苏省人社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点击登录,选择单位登录,没有账号的单位需要先完成注册流程。注册登录后,再依次选择“单位办事——【就业创业】——【就业补贴】——【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申领】——填写单位基本信息——上传资料——确认提交”即可办理。

(2)线下可至通州区人力资源市场窗口办理。

5.注意事项:

社保补贴采用“一次申请,后续自动发放”的模式。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于参保当月提交申报材料,申请时间之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予补贴,经科室审核公示后将补贴资金打入用人单位帐户中。

三、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1.享受主体:

吸纳应届及离校两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我区小微企业。

2.补贴标准:

按照小微企业为高校毕业生缴纳的单位部分给予补贴。

3.享受期限:

补贴期限从申报时计算最长不超过1 年。

4.申报流程:

(1)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线下提交小微企业的认定申请,审核通过后),在网上办理时通过网址进入江苏省人社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点击登录,选择单位登录,没有账号的单位需要先完成注册流程。注册登录后,再依次选择“单位办事——【就业创业】——【就业补贴】——【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补贴申领】——填写单位基本信息——上传资料——确认提交”即可办理

(2)线下可至通州区人力资源市场窗口办理

5.注意事项:

社保补贴采用“一次申请,后续自动发放”的模式。符合条件的企业于参保当月提交申报材料,申请时间之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予补贴,经科室审核公示后将补贴资金打入企业帐户中。

四、企业职位信息发布

(一)、访问网址:

企业用户可登陆江苏省智慧就业云平台网址:www.js365job.com或通州人力资源网:www.nttzrcw.com。

(二)、江苏省智慧就业云平台发布职位信息:

1.单位在江苏省智慧就业云平台点击【单位登录】,

2.在职位管理中点击发布职位,填写职位信息,点击【发布】按钮,后台经办人员审核通过后即可通过“网站首页->找工作”看到。

(三)、通州人力资源网发布职位信息

1.企业注册登录后进入会员中心;

2.点击发布职位;

3.填写职位的相关信息,*为必填信息;

4.企业如有职位加急需求,可以把发布的职位加入企业急聘,网站有专门模块宣传。

五、招聘会预订

(一)、访问网址:

企业用户可登陆江苏省智慧就业云平台网址:www.js365job.com或通州人力资源网:www.nttzrcw.com。

(二)、江苏省智慧就业云平台招聘会单位预订流程:

1.单位在江苏省智慧就业云平台点击【单位登录】;

2.点击页面右侧招聘会的【我要参会】按钮,进入招聘会预订页面;

3.再点击单位需要申请的绿色展位:添加招聘会的参会人信息,参会人可添加多个,参会人信息添加完毕,点击【下一步】按钮:勾选招聘职位,点击【提交预约信息】按钮后,预约成功;

4.预约成功后,经办人员后台审核该申请。审核成功后,单位可以在【招聘会预订审核结果】功能中查看所预约的招聘会的审核结果。

(三)、通州人力资源网招聘会单位预订流程:

1.登录www.nttzrcw.com,进入企业中心;

2.点击“招聘会”,进入网络招聘会列表;

3.招聘会列表中的一个招聘会,点击我要参会,提示报名参会注意事项,确认后提交后台审核;

4.进入企业中心“招聘会”栏目,查看报名审核情况。状态为“预定成功”,说明后台审核通过,可以参加招聘会。

六、职业技能培训

(一)享受主体

企业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企业适岗培训:在我区签协备案的职业技能自主培训企业。

(二)政策内容

1.企业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在我区签协备案的职业技能自主培训企业,组织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内、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且累计缴纳社会保险12个月以上的本企业在岗职工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取得职业类证书的,对照《南通市区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和鉴定补贴标准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享受“培训补贴标准”+“鉴定补贴标准”之和50%的补贴,属于当年市场紧缺职业(工种)的,在此基础之上再上浮30%。该补贴与高技能人才奖励不得重复享受。

2.企业适岗培训:在我区签协备案的职业技能自主培训企业组织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内、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且录用 12 个月以内的本单位在岗职工参加岗前职业技能培训,取得职业类证书的,参照《目录》享受“培训补贴标准”+“鉴定补贴标准”之和的50%培训补贴,属当年市场紧缺职业(工种)的按100%享受培训补贴。

(三)申报流程

1.信息维护。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以下简称“网办大厅”),定位到“南通”后,依次选择“单位办事→就业培训备案和补贴→岗位技能提升培训/适岗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企业维护/适岗培训企业维护”模块,按照要求维护企业基本信息,并上传相应的附件。待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开班备案申请。

2.开班备案。登录网办大厅选择“岗位技能培训开班申请/适岗培训开班申请”模块,按照要求填写培相关信息,开班备案申请应于培训前一周内提交人社部门审核。

3.开班审核。人社部门在培训开始日期前审核好企业提交的开班申请。开班通过后,企业方可开展相应培训。

4.考勤录入。企业组织学员参加考核前,需登录网办大厅,选择“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考勤录入/适岗培训考勤录入”模块,将学员的考勤信息录入,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5.培训评价。培训结束后,企业应及时组织参加培训的学员登录“江苏智慧人社APP”,依次选择“我的→我的培训→培训评价”模块,进行满意度调查。

6.补贴申领。登录网办大厅选择“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请/适岗培训补贴申请”模块,填写相应信息,核对申报补贴金额和学员名单后提交申请。

7.补贴支付。区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在“通州人民政府网”上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将培训补贴拨付至企业银行账户中。

(四)其他事项

1.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不得重复享受。

2.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应于核发证书后12个月内申报享受。

七、创业扶持政策

(一)享受主体

1.一次性创业补贴:首次成功创业3年内的城乡登记失业人员和在校大学生所创办的创业主体。

2.创业场地租金补贴:首次成功创业3年内的城乡登记失业人员和在校大学生租用区级及以上创业孵化基地创办的创业主体;首次创业3年内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基地以外自行租用合法经营场地创办的创业主体。

3.创业带动就业补贴:首次成功创业3年内的城乡登记失业人员和在校大学生所创办的创业主体。

4.创业基地运营补贴:利用自有住房首次创业3年内的城乡登记失业人员和在校大学生所创办的创业主体。

5.个人富民创业贷款:在通州区创业的城乡登记失业人员、全日制在校大学生。

6.小微企业富民创业贷款:在通州区范围内注册经营,吸纳城乡登记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并符合银行信贷准入条件的小微企业。

7.合伙企业富民创业贷款:城乡登记失业人员、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在通州区合伙创办的企业。

(二)政策内容

1.一次性创业补贴:城乡登记失业人员和在校大学生所创办的创业主体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带动其他劳动者就业,且正常依法申报纳税,一次性补贴5000元。

2.创业场地租金补贴:城乡登记失业人员和在校大学生所创办的创业主体,租用区级及以上创业孵化基地且稳定经营12个月以上,正常依法申报纳税的,一次性补贴10000元。初次创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基地以外自行租用合法经营场地创办的创业主体,稳定经营12个月以上且正常依法申报纳税的,一次性补贴10000元。

3.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城乡登记失业人员和在校大学生所创办的创业主体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吸纳城乡劳动者就业,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已连续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且正常依法申报纳税的,每吸纳一人一次性奖励2000元。

4.创业基地运营补贴:城乡登记失业人员和在校大学生利用自有住房首次创业,稳定经营12个月以上且正常依法申报纳税,一次性补贴5000元。

5.个人富民创业贷款:个人贷款一般不超过15万元,最高不超过50万元,其中超过15万元的,应提交创业计划书,由人社部门根据项目可行性和资金需求量等指标审核确定额度。

6.小微企业富民创业贷款:根据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贷款条件的人员数量并适当综合考虑企业的运行状况来确定。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标准为人均不超过15万元,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未达到上述人员招用比例的小微企业,标准为人均不超过10万元,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7.合伙企业富民创业贷款:合伙企业贷款,根据合伙人符合贷款条件的人数,人均不超过15万元,合计不超过60万元。

8.个人、小微企业、合伙企业富民创业贷款贴息:对通州区发放的富民创业贷款实行利息分担机制,在执行贷款利率符合规定的前提下,对个人、合伙企业以及小微企业合同签订日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财政对金额在30万元(含)以内的贷款对合同签订日LPR-150BP至LPR+90BP部分给予贴息支持,超过30万元贷款对合同签订日LPR-150BP以上部分的50%予以贴息(不分段计算)。

(三)申报流程

1.线上业务办理:对于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场地租金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创业基地运营补贴、个人富民创业贷款,企业可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简称网办大厅,下同)进行业务办理,定位选择“南通”,搜索需要办理的业务名称,如实填报信息、提交所需材料;

2.线下业务办理:对于以上所有业务,企业也可至创业所在地村(社区)人社服务窗口进行业务办理。

3.补贴支付:经区人社部门审核并公示后,补贴由人社部门拨付至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

4.“富民贷”放款:经人社部门审核后,合作银行依据区人社部门移交的富民创业贷款申请材料进行贷前调查,对符合条件的办理放贷手续。


联系单位:南通市通州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联系方式:培训科:0513-86514927  市场科:0513-86028799

创业科:0513-86112959

联系地址:南通市通州区碧华路197号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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