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通州区 “510英才计划” 的通知
来源:通州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日期:2021-09-27 发布者:陆晓健 浏览 7793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大力引进国内外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加快建设长三角一体化沪苏通核心三角强支点城市“硬核区”,根据《关于加速建设人才高地 推动通州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通委人才〔2021〕2号)和《关于印发<通州区“510”高层次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引进计划实施办法(修订版)>的通知》(通委人才〔2021〕4号),现就做好2021年通州区“510英才计划”组织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引进重点

以培育发展新兴产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主线,重点引进汽车及零部件、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装备、高端纺织、新材料、船舶海工、新能源、航空、节能环保、物联网和云计算、生物医药以及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急需的通州区外高层次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

二、申报条件

(一)创业人才

创业人才是指来我区投资创(领)办符合我区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企业、生产服务型企业、文化创意型企业的创业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其中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2000年之前获得学位的除外)。

2. 具有5年以上(具有博士学位的有2年以上)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及相关机构从事研发、技术技能或管理教育培训等岗位工作经历。所创(领)办企业的主导产品和服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属在我区创办的企业所有),其工艺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能够填补国内空白或引领相关产业发展,具有较大市场潜力和预期经济效益。

3. 应为2019年1月1日以后在我区创业,创(领)办的企业在申报截止日前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

4. 是所创(领)办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担任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不包括监事,同时已在工商信息系统中备案)。主要精力为所创(领)办企业服务,每年在企业工作时间不少于4个月。

5. 自然人直接出资的,申报人在创办企业的实收资本中货币出资不少于100万元,且本人已实缴货币出资在企业注册资本中占比不少于30%(注册资本超过1000万元的放宽至不少于20%)或是自然人第一大股东。

非自然人直接出资而以持股公司出资的,通过一个层级计算(对于上下两级持股公司均在境外注册的,可放宽至两个层级),折算货币出资不低于200万元(申报人在持股公司计入注册资本的实缴货币出资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持股公司在申报企业的货币出资),股份不低于30%(申报人在持股公司的认缴注册资本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持股公司在申报企业的股权占比。注册资本超过3000万元的,不低于20%;注册资本超过5000万元的,不低于10%)。

兼有两种出资方式的,货币出资金额按比例加权计算,其中自然人出资按100%计算,持股公司出资按50%计算。总额须超过100万元;股权占比为自然人出资和持股公司出资两种情况股权占比相加计算。

原则上不认可代持股关系(外籍人才可由配偶代持;如外籍人才的配偶同为外籍,也可由外籍人才的中国籍父母或子女代持。上述特殊情况代持的,须提供双方关系证明、股权代持公证书)。

优先支持:33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后出生)青年人才,海外高层次人才,货币出资500万元以上人才,已获风投创投投入的人才项目。

(二)创新人才

创新人才是指我区各类企业和人才科技创新载体引进的掌握关键技术的高层次研发、管理专家,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其中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2000年之前获得学位的除外)。

2. 具有5年以上(具有博士学位的有2年以上)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及相关机构从事研发、技术技能或管理教育培训等岗位工作经历。掌握高新技术产品核心技术或拥有技术发明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其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技术发明成果被企业应用,市场潜力较大,能产生重大经济效益。

3. 应为2019年1月1日以后到我区工作,在申报截止日前与相关企业签订正式引进手续。

4. 引进人才来通后次月起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全职引进的还需缴纳社保,引进后能为引进单位服务3年以上,每年在企业工作时间不少于4个月。

5. 引进到我区企业工作的创新人才,企业需提供不少于24万元的年薪。

6. 境外引进人才要求是全职引进。

7. 非全职创新的人才原工作单位非企业。    

优先支持:全职创新的人才,年薪120万元以上的人才,海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

(三)高技能人才

高技能人才是指我区各类科技型企业引进的高技能创新类人才,其技术技能在国际国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能够创造性解决重大关键技术问题,影响带动作用较大,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一级)或境外引进的具有同等技能水平(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江苏省国(境)外职业技能比照认定实施办法》出具证明)的技能人才。

2. 具有5年以上在企事业单位关键岗位从事技术技能工作经历或技能人才教育培训工作经历,并取得突出成果和业绩。

3. 申报人应为2019年1月1日以后到我区工作,在申报截止日前与相关企业签订正式引进手续。

4. 国内引进的高技能人才应全职在引进单位连续工作不少于3年,境外引进的技能人才应在引进单位连续工作不少于3年且每年不少于6个月。

5. 引进的技能人才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省级以上政府表彰的高技能人才、“世界技能大赛”获奖者;②“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江苏省企业首席技师、大型企业(集团)“首席技师”或“技能专家”;③具有较高专业理论素养,掌握精湛技能,能够从事职业院校理论和实训一体化教学工作的优秀教师;④符合我省产业发展方向急需紧缺要求或具有一流的技术技能水平或绝技绝活,在本行业有较高声誉的高技能人才。

6. 引进单位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上年度销售收入3000万元以上的科技型企业;②被评为市级以上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③省级专项公共实训基地;④高等职业技术院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⑤部、省属事业单位。

(四)人才团队

人才团队是指具备突破关键技术、前沿学术问题的持续创新能力或成果转化能力,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需求,有望实现省创新战略目标,突破核心技术和实现产业升级的优秀团队。

1. 团队由1名领军人才、2名以上核心成员组成。团队成员均于2018年1月1日以后由省外引进,已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职称(高端软件和服务外包领域可适当放宽),其中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2000年之前获得学位的除外);有5年以上(具有博士学位的有2年以上)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及相关机构从事研发或管理等工作经历,并取得较突出业绩;团队成员间专业结构合理,具有关联性和互补性;团队至少配有1名33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后出生)的青年人才。入选后能在引进单位连续工作不少于3年。

2. 团队领军人才应具有较强的创新思维、创新能力,在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美誉度,围绕战略性、前瞻性、基础性、原创性问题或关键核心技术问题进行研究。

科技类团队领军人才申报人选,还可以是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入选对象(列前2名)、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列前2名)、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主要骨干(列前3名)。

战略性新兴产业类团队领军人才申报人选,还可以是国家或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专项主要承担人(列前3名),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国家级工程中心(工程实验室)主要骨干(列前3名),省级工程中心(工程实验室)核心骨干(列前2名)。

高端软件类团队领军人才申报人选还可以是省软件、互联网专项重大项目主要承担人(列前3名),省软件企业技术中心、省企业联合研发创新中心核心骨干(均列前3名),“i创杯”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二等奖以上项目主要负责人,江苏省互联网风云/新锐企业负责人或风云/新锐人物获得者。

服务外包类团队领军人才申报人选,还可以是中国服务外包杰出人物奖、省服务外包突出贡献奖获得者。

3. 申报企业须在申报截止日前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税务登记、办理社会保险等手续。

以上四类人才,获得过江苏省其他地方人才引进计划资助的,不得申报510英才计划。

三、申报及遴选办法

1. 材料申报。各镇(区、街道)、区各有关单位根据本通知精神,受理本辖区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的申报。各地受理的申报材料,经审核排序后,统一报送区委组织部人才开发科。相关文件和表格可登陆通州党建网(http://www.nttzdj.gov.cn/)“人才工作”专栏或通州人力资源网(https://www.nttzrcw.com/)下载。

2. 资格初审。区委组织部会同区发改委、科技局、财政局、人社局、投资服务中心等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研究确定进入技术评审对象。

3. 专家评审。区委组织部组织专家进行技术评审,并按照择优资助的原则,确定入围实地考察人选。

4. 实地考察和基本条件评分。在专家评审的基础上,区委组织部会同区发改委、科技局、财政局、人社局、投资服务中心等部门及相关特邀专家组成考察组,对入围人选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和基本条件评分。

5. 资助会审。根据技术评审、实地考察和基本条件评分情况,召开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进行综合会审,研究提出拟资助人选、资助金额和分期拨付比例,提交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6. 社会公示。拟资助人选经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公示。根据公示结果,按程序确定资助人选。

7. 签订协议。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各镇(区、街道)与引进人才(团队)签订《通州区“510英才计划”项目实施目标责任协议书》,并报区委组织部人才开发科备案。

四、支持政策

按《通州区“510”高层次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引进计划实施办法(修订版)》执行。同时,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和省、市人才计划。

五、申报材料

1. 《通州区“510英才计划”申报书》,其中创业人才填报A类申报书,创新人才填报B类申报书,高技能人才填报C类申报书,人才团队填报D类申报书。

2. 引进人才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质证明(证书)、在原单位担任重要岗位职务的证明和其他有关工作经历、资历的证明材料。外文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

3. 专利等知识产权证书及所属权证明。反映人才能力、业绩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 创新创业计划书。

5. 创业人才需提供企业的营业执照、会(审)计师事务所的验资证明、公司章程、上年度财务报表、企业社保、员工花名册等。

6. 创新和高技能人才需提供与引进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引进协议、关系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到企业工作3年以上”的证明(或原单位离职证明)、薪酬(银行流水)和社保及个人所得税证明等。

7. 需提交的所有证明材料,须在申报截止日前办理完成。

8. 申报书打印后与其它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合订成册,盖章齐全,一式两份交区委组织部人才开发科。

9. 受理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9日。联系人:陈海峰、吴思远,电话:86028515,邮箱:tzqrck@126.com

 

 

附件:1. 通州区“510英才计划”申报书

2. 创新创业计划书格式要求

3. 通州区“510英才计划”申报情况汇总表

4. “510英才计划”引才项目经济指标基本情况表

5. 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6. 第三方数据查询授权委托书

7. 薪酬发放说明

 

 

 

 

中共南通市通州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26日

 

附件1:510英才计划申报书.doc

附件2:创新创业计划书格式要求.doc

附件3:申报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4:510英才计划项目经济指标基本情况表.xls

附件5: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doc

附件6:第三方数据查询授权委托书.doc

附件7:薪酬发放说明(样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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