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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社局做好2021上半年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工作
日期:2021-03-19 发布者: 浏览 298

“您现在3月份来缴纳养老保险依据文件中所指‘不得预缴当前结算期之后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最多缴至3月份。我们正常按照最低基数进行缴费,如您需要缴纳更高基数,请依据缴费基数文件提前告知工作人员。”近日,市民高先生走进通州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来到社会保险缴费窗口咨询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相关政策。

经工作人员询问,高先生所在公司给其保险缴至今年2月份,现本人已离职,想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来缴纳社保。依据高先生的情况,工作人员给予了耐心解释。他需先去户口所在地镇政府便民中心办理就业申报,办理好再到社保缴费窗口进行缴费。

根据省人社、财政厅出台的《关于发布2021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结合实际情况,2021年上半年我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分为十二档,依次为3368元、4000元、5000元、6000元、7000元、8000元、9000元、10000元、12000元、14000元、16000元及19335元。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自主选择适当档次的缴费工资基数,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2021年1月1日起,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不得预缴当前结算期之后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

2021年,中国灵活就业已涉及两亿多人。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有关政策一直是大家所关注的问题。灵活就业人员为国家经济建设作出了不可磨灭的历史性贡献,因此他们应当得到社会保障,并享受与其他社会群体一样的社会福利。1月至今,我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日均200人。


(就业中心:邱剑瑜 沈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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