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食品安全检验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体貌端正,保守工作秘密。
2、自愿在食品检测实验室从事食品安全检测工作,服从工作安排,具有吃苦耐劳、团队协作精神和良好沟通能力,工作认真负责,熟悉常用的办公软件操作。
3、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从事食品检测相关工作3年以上,能熟练开展常规食品检测工作。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之后出生),男女不限,拥有通州区金新街道户籍及住房。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16日至3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材料:报名时须填写《食品安全检验员报名表》,以及提供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各类资格证书、能够证明本人工作经历、工作业绩和受表彰奖励情况等有关资料,同时提供近期1张二寸免冠彩色照片。(均为纸质材料)
4、报名地点:通州区金沙街道新金西路101号(宏达劳务技术开发公司金沙办事处),联系电话:68911017
5、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方可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并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参加统一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考试内容为食品安全综合知识、食品检测综合知识,不指定大纲和教材,面试主要测试口头表达、应变、综合分析等能力,总分均为100分。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体检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按招录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分数高者),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结束后,按照1:1的比例通知体检,体检出现不合格者,则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和待遇
1、拟聘用的人员与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由我公司派遣到相关用工单位工作,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的我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用工单位地址原则上在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范围内。
2、拟聘用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和聘用手续或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的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3、本次招录的人员为劳务派遣用工,合同期限原则上为2年,合同期满自行终止,因工作需要,且年度考核合格的人员可续订合同。薪酬收入参照通州区区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相关规定执行。
南通市通州区宏达劳务技术开发公司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