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510英才计划”的通知
各镇(区、园、街道)党委(工委)、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通州区“510”高层次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引进计划实施办法(修订版)>的通知》(通委人才〔2017〕2号)和《关于促进人才创新创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通发〔2016〕22号),现就组织申报2018年“510英才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引进重点
以培育发展新兴产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主线,重点引进高端纺织、船舶海工、智慧建筑、智能装备、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航空、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科技金融、文化创意、信息服务以及生物医药等领域急需的通州区外高层次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
二、申报条件
(一)自主创业类人才(团队)
是指来我区投资创(领)办科技型、文化创意型企业的创业者,一般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硕士(含)以上学历学位,其中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2000年之前获得学位的除外);年龄不超过55周岁(院士除外)。
2.拥有与创业领域产品、技术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并属在我区创办的企业所有,其工艺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能够填补国内空白或引领相关产业发展,具有较大市场潜力和预期经济效益。
3.在产品开发和企业经营管理方面具有比较丰富的经验。
4.引进人才是所创(领)办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本人实际到账的货币投入不少于100万元,占股不少于30%或是自然人第一大股东。申报人才团队的实际到账货币投入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5.申报人应为2016年1月1日以后在我区创业,创(领)办的企业在申报截止日前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
6.主要精力为所创(领)办企业服务,每年在企业工作时间不少于4个月。
科技人员、企业管理人员、青年大学生和留学归国人员等创业“新四军”创办科技型企业、生产服务型企业、文化创意企业,创业者可不受原任职地点限制申报。
优先支持:人才货币出资500万元以上,个人占股50%以上,已获社会资本投入,海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
(二)企业创新类人才(团队)
是指我区各类企业和人才科技创新载体引进的掌握关键技术的高层次研发、管理专家,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其中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2000年之前获得学位的除外);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院士除外)。
2.具有5年以上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及相关机构关键岗位从事技术研发或管理工作经历。掌握高新技术产品核心技术或拥有技术发明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其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技术发明成果被企业应用,市场潜力较大,能产生重大经济效益。
3.申报人应为2016年1月1日以后到我区工作,或在申报截止日前与相关企业签订正式引进手续
4.引进人才来通后次月起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引进后能为引进单位服务3年以上。
5.引进到我区企业工作的创新人才,企业需提供不少于24万元的年薪。
6.非全职创新的人才原工作单位非企业。
优先支持:全职创新,年薪60万元以上,海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
(三)高技能创新类人才
是指我区各类科技型企业引进的高技能创新类人才,其技术技能在国际国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能够创造性解决重大关键技术问题,影响带动作用较大,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国家一级职业资格(高级技师)或境外引进的具有同等技能水平的技能人才,年龄不超过55周岁(境外引进的可适当放宽至65周岁)。
2.具有5年以上在企业关键岗位从事技术技能工作经历,并取得突出成果和业绩。
3.申报人应为2016年1月1日以后到我区工作,或在申报截止日前与相关企业签订正式引进手续
4.国内引进的高技能人才应全职在引进单位连续工作不少于3年,境外引进的高技能人才应在引进单位连续工作不少于3年且每年不少于6 个月。
5.引进的高技能人才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中华技能大奖”或“全国技术能手”获得者、“国家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省级以上政府表彰的高技能人才;②“省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省级“首席技师”;③符合我区产业发展方向急需紧缺要求或具有一流的技术技能水平或绝技绝活,在本行业有较高声誉的高技能人才。
6.引进企业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年销售收入3000万元以上的科技型企业;②被评为市级以上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以上三类人才,获得过江苏省其他地方人才引进计划资助的,不得申报510英才计划。
三、申报及遴选办法
1. 材料申报。各镇区园街道、各部门根据本通知精神,受理本辖区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的申报。经审核后,统一报送区委组织部(区人才办)。相关文件和表格可登陆通州党建网(http://www.nttzdj.gov.cn/)“人才工作”专栏或通州人才网(www.tzrcw.gov.cn)下载。
2. 资格初审。区委组织部(区人才办)会同区发改委、科技局、财政局、人社局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研究确定进入技术评审对象。
3. 专家评审。区委组织部(区人才办)组织专家进行技术评审,并按照择优资助的原则,确定入围实地考察人选。
4. 实地考察。在专家评审的基础上,区委组织部(区人才办)会同区发改委、科技局、财政局、人社局等部门及相关特邀专家组成考察组,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实地考察,择优确定拟资助人选。
5. 公示。拟资助人选经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公示。根据公示结果,按照实施进度下达资助资金。
四、支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