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15年通州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简章
日期:2015-10-15 发布者: 浏览 796

    为进一步充实工程技术人员力量,更好地发挥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的职能,经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区事业单位(不含学校和医疗机构)中公开遴选2名工程技术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
  全区事业单位(不含学校和医疗机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遴选条件
  1.报名参加公开遴选的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2)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有工程管理工作经历,且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及以上;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和其他相关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实施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9日- 10月30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
    2.报名地点: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办公室(高新区银河路68号工行大楼九楼)。
  3.报名方式:凡符合报考条件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2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以及《2015年南通市通州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考试及录用资格。
  4.资格审查: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区人社局负责资格复审。
  (二)考试
  考试形式为面试。报名人数与遴选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未达规定比例的,取消遴选计划或减少遴选人数。
  1.面试对象:根据报名资格复审结果,凡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均可参加面试。
  2.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能力等,由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组织。满分为100分。
  3.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与体检
  考察由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负责实施。根据面试成绩,按岗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通过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干部档案和工作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岗位适应程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对政治品质、道德品行的考察。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可根据面试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领导班子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按公开遴选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经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以空缺,集体研究结果报区人社局审核。
  体检由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负责实施。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的,由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确定是否递补,并报区人社局同意。
  (四)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1.对体检合格的拟选人员名单在南通市通州区党政信息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2.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选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有异议的,经查实取消拟选人员资格,由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确定是否递补。
  三、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6028885 ,监督电话:86028861。
  附件:2015年通州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南通市通州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  
                                                                201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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