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达3801人
“我几年前在省外曾缴纳过社保,中间停了一段时间,现在个人接续缴费是否可以算累计年限?如果办理续保需要提供哪些材料?”7月22日,家住南通市通州区东社镇的李女士到我区社会保险费联办大厅灵活就业养老保险窗口咨询相关政策问题,涉及缴纳年限、缴费基数档次、女性退休年龄等。区人社局窗口工作人员耐心地一一解答了她的疑惑,李女士当即在我区办理了灵活就业养老保险登记,并缴纳了当月养老保险费898.8元。
当下,灵活就业已成为一种重要的就业形式。为保障灵活就业人员老有所依,国家建立了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对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给予支持和鼓励。
据悉,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其他灵活就业人员都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愿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可在本省规定的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20%,可选择按月、按年等方式缴费,缴费全部由个人承担。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缴费比例虽然比企业职工低一些,但享受的养老待遇与企业职工一样。
区人社局窗口工作人员礼貌接待办事群众,悉心听取群众诉求,耐心给予政策解答,帮助群众了解政策、享受政策,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今年以来,已帮助3801名灵活就业人员进行养老保险参保登记。